給 來慢活的朋友們 :

來到旅宿,希望入住的你放慢腳步跟著我們一起分享旅途中的美好事物,在這裡沒有電視,因為走出旅宿門口就是全感官的探索頻道,你可以騎著腳踏車前往里德尋找大冠鷲的蹤跡,或者步行到南仁湖體驗國家公園裡難得的生態萬像,也可以帶著你的衝浪板到佳樂水挑戰在浪上的體能極限,當然在田畦邊旅宿內也有我們私藏的好書與好音樂,美食與咖啡任由你選,感受恬淡的田園生活,這些美好我們等你來享用。

旅宿主人 柔柔 & 萬萬


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

訂金事宜


先匯訂金只是對彼此做個保障,一般來說是蠻普遍的,有匯訂金,我們才能放心的為您保留房間。不過還是有些注意事項請您注意:

匯訂金前請務必來電或Email先跟旅宿確認是否有房間及匯款方式,並且妥善保留匯款單據。匯款後要再跟民宿主人再次確認 (訂房須知,第五條),方能完成訂房手續。
若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南部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 假如只是猜測當天天氣可能不佳要求退房,那就是個人因素,只能依交通部的民宿退訂規定辦理。
如旅客解約時,本旅宿將依照「交通部觀光局的旅館民宿退訂參考規定」 辦理。
以下是「2010_08_16 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之「觀光旅館業、旅館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


三、業者依旅客解約時間退還已繳之訂金
身處變動的環境,計畫往往趕不上變化,為避免因消費者解除訂房契約,業者不退還訂金或僅退還少部分費用所產生之消費糾紛,本案規定,業者應依消費者通知退房時間依比例退還消費者所繳之訂金(詳後附表)

 

四、業者違約責任與雙方之入住通知
為解決當消費者完成訂房手續,並收到業者回傳訂房成功之訊息後,卻接到業者電話告知無法接受訂房;或於預定入住日到達目的地時,卻遭致業者回應無訂房紀錄或住房客滿無法提供房間之消費糾紛,本案規定此時業者應加倍賠償消費者所繳訂金(過失1倍;故意3);惟若業者以訂房無需收受訂金之行銷方式招攬消費者入住,但卻發生前述無法提供房間之情形,為避免此種類似惡意競爭之經營型態,此時之賠償金額即以總房價計算。